评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时间:2007-12-20
国泰君安期货筹备组负责人何晓斌
盼望已久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终于颁布了。它的颁布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对资本市场发展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与时俱进的战略考虑,为期货、期权这种市场经济高级形式的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对我国资本市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特别是发挥期货市场特有的规避风险、套期保值、发现价格功能,促进中国企业有序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期货公司来说,新《条例》的颁布打开了新的市场空间,同时也对期货公司提出了新的挑战。期货公司的 “手续费收入”将演变为“服务费收入”,相应的,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演变成异质服务之间的竞争,通道收入将只是很少的一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境外期货代理、期货投资咨询等业务既为期货公司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新天地,也对期货公司的专业化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繁荣似锦的市场机会后,潜在的风险与加剧的竞争暗流涌动,对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指标体系是大势所趋,对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金融期货业务,相对于商品期货业务来说可谓新业务、新风险、新客户、新系统、新规模;如果风险控制还是旧思维,一旦风险控制不力,一招出错,满盘皆输。与其说期货公司收取的是手续费,不如说是“风险补偿费”。从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来看,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更是对代理机构的国际化视野提出了要求;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期货业面临的更大挑战,是市场化后随之而来的金融业开放后的国际混业经营金融寡头的竞争,部分国际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参股国内期货业的行为,只是国际化竞争的端倪。
因此,我们必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按照《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范要求,加紧学习《条例》及中国证监会的一系列办法,全面细致地落实股指期货推出前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应该做好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业务流程设计、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和测试、员工培训、投资者教育等基础工作,为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做出积极贡献。不辜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的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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