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的竞价及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时间:2010-03-10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规定,股指期货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对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在交易日910915进行,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中金所在开盘后采用竞价交易。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bpspcp,最新成交价=sp

bpcpsp,最新成交价=cp

cpbpsp,最新成交价=bp

例如:买方报价1450.2点,卖方报价1449.6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4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6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8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8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50.4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50.2点。

市价指令竞价交易时,其成交价格等于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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