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手续费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2017-04-18 00:00:00来源:国泰君安期货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2017]123号《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17417日交易时(即14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2、铁矿石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3、焦炭、焦煤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4、聚丙烯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我司以上品种的交易手续费将做同步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我司官网。敬请关注您的交易和资金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7418

关闭窗口
icon小程序
icon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