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2017]123号《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4月17日交易时(即14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2、铁矿石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3、焦炭、焦煤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4、聚丙烯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我司以上品种的交易手续费将做同步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我司官网。敬请关注您的交易和资金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