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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有交割月合约(2009合约)的市场风险提示

2020-08-27 17:17:41来源:国泰君安期货

尊敬的投资者:

831日为本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您持有2009合约,应按照交易所规则,调整至符合各交易所的限仓规定:

上期所整数倍基数: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纸浆为2手;镍为6手;不锈钢12手。

郑交所、大商所个人户持仓不得持有2009合约进入交割月(注:法人户整数倍基数:棉花为8手、棉纱为4手、动力煤为200手、焦炭为10手、焦煤为100手、铁矿石为100手、苹果为2手、豆二为100手)。

若您的持仓违反交易所限仓规定被交易所强平的,盈利将被交易所罚没,亏损自负。我司将根据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对2009合约进行相关风险处置。

请您理性投资,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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