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525号),自2020年12月23日交易时(即12月22日晚夜盘)起大商所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成交手数超过600手、达到收费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标准
申报费按日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的下单手数×当日收费标准
当日收费标准 | ||
委托成交比(OTR) 信息量 | OTR≤1 | OTR>1 |
信息量≤1000笔 | 0 | 0 |
1000笔<信息量≤1500笔 | 0 | 0.01元/手 |
信息量>1500笔 | 0.01元/手 | 0.02元/手 |
其中,信息量=下单笔数+撤单笔数
委托成交比(OTR)=下单手数/成交手数-1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下单手数、撤单手数和成交手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三、费用查询方式
当日交易结算单。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