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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2020-12-16 17:41:54来源:国泰君安期货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525号),自20201223日交易时(即1222日晚夜盘)起大商所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成交手数超过600手、达到收费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标准

申报费按日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的下单手数×当日收费标准

当日收费标准

委托成交比(OTR

信息量

OTR1

OTR>1

信息量≤1000

0

0

1000<信息量≤1500

0

0.01/

信息量>1500

0.01/

0.02/

其中,信息量=下单笔数+撤单笔数

委托成交比(OTR=下单手数/成交手数-1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下单手数、撤单手数和成交手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三、费用查询方式

当日交易结算单。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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