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1〕238号通知,郑商所自2021年5月25日(周二)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中2106、2107、2108、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
我司决定上述品种的公司加收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即自2021年5月25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其2106、2107、2108、21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