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所发〔2021〕857号通知,郑商所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自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 我司决定上述合约的公司加收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即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7%,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自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