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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对液化石油气、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2022-03-02 11:36:34来源:国泰君安期货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关于对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103号及104号)的通知,自2022年3月3日交易时(即3月2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液化石油气期货2203、2204、2205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2000手,该品种其余合约交易限额保持4000手不变。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0手。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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