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权限申请常见问题
如需交易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以下品种,请在开通期货账户后额外申请相应交易权限。交易权限开通后方可参与以下品种交易:
1)期货:铁矿石、棕榈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PTA、菜籽油、菜籽粕、花生、对二甲苯、瓶片、短纤、碳酸锂、镍、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集运指数(欧线)、原油、股指、国债等。
2)所有期权。
全期货市场第一次申请开通交易权限,且未开通过股票期权账户,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通过国泰君安期货APP提交权限申请。如需协助欢迎联系开户营业部或在线客服。
交易权限开通条件
1、开通商品期货账户
还未开通,请点击“期货开户”立即前往开通商品期货账户。
2、有资金
首次申请金融期货、股指期权或原油期货、原油期权交易权限:客户申请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首次申请除原油外的商品期权或特定品种交易权限:客户申请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3、有知识
客户本人通过中国期货行业协会的“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 8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有经历
以下情况符合一种即可:
(1)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3)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申请金融期货或股指期权交易权限不适用于此条)
5、适当性评估
申请开通特定品种,风险承受能力在C3级及以上;
申请开通商品期权、金融期货期权、原油期货期权风险承受能力在C4级及以上。
6、诚信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